學生請假系統
前往國立成功大學學生請假系統(另開新視窗)
說明
自114學年度第1學期(即114年8月1日)起,校部新增及調整學生請假假別說明如下:
- 歲時祭儀假:視同公假,須檢具相關證明文件。
- 每學年至多可請 5 天
- 天數包含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之歲時祭儀假日
- 多元文化假:須檢具相關證明文件。
- 學期考試假:
- 原則上於學期末考試期間不得請假
- 如因疾病或臨時發生緊急、不可抗拒之重大事故
- 須檢具相關證明文件,依規定辦理請假流程
- 心理調適假:
- 自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實施
- 學生無須提出理由或證明文件
- 每學期至多可請 5 天
學生請假及補考成績評定方式,依本校學則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。